掌握,要求罪犯对心理健康教育内容的重点有较清楚的记忆,能够较准确的描述,并能应用于改造生活之中。
四、基础教材与参考书目:罪犯心理健康常识教育应以司法部监狱管理局编著的《心理健康教育》为基本教材,参考材料及书目各监所可结合教学实际自行选定。
五、课程的考核:闭卷与开卷相结合的考核办法。年龄在55岁以上的罪犯或实际文化程度为小学3年级以下的罪犯采用开卷考试的形式,其余罪犯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
六、实施主体:各监所心理健康指导室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大纲的具体实施。
第二部分 课时分配和教育建议
心理健康教育共计50课时,其中必修课程29课时,讨论作业15课时,复习4课时,考试2课时。具体要求见下表:
教 育 课 程
| 教 学
| 讨 论
|
正确认识心理健康
| 2课时
| 1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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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犯罪心理及预防
| 3课时
| 2课时
|
服刑期间常见的一般心理问题
| 3课时
| 2课时
|
情绪及其调适
| 3课时
| 2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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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际关系的处理与协调
| 4课时
| 1课时
|
不良行为的心理表现及矫正
| 3课时
| 2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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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的识别与完善
| 4课时
| 1课时
|
正确认识和接受心理健康指导
| 3课时
| 2课时
|
积极维护自我心理健康
| 2课时
| 1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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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监前期的心理准备和调适
| 2课时
| 1课时
|
复 习
| 4课时
| 课时
|
考 试
| 2课时
| 课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