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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三、资助与管理方式
  1.教育部将对入选“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的教师,以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任务项目形式,连续3年每人共给予10万元资助。
  2.入选者每年将研究进展情况、工作实践情况形成报告,经申报单位审核后,报教育部社科司。教育部社科司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审读,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并反馈。
  3.入选者在课题研究工作完成后,要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结项手续。研究成果包括专著、系列论文、研究报告、教学成果(教案、课件等);培养期间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情况、教学效果及社会影响等。
  4.课题完成后,社科司下发结项通知。
  联系人:张惠虹,袁铭;联系电话:23116755;邮箱:dyc3110@126.com。

  附件: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做好“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略)
  2.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申报表
  3.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申请评审书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2:
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
教师择优资助计划

申 报 表

  申 请 人:
  所 在 学 校:
  申 请 日 期: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制

填 表 说 明

  1、《申报表》必须如实填写,数据要有原始凭据,文字应明确严谨。
  2、本表各栏除特别规定外,均可以自行加行、加页。
  3、其他注意事项,详见各表脚注。

姓 名

 

性  别

 

照    片

出生年月

 

职 称

 

职 务

 

最后学位

 

硕士研究生导师

 

博士研究生导师

 

研究方向

 

专业领域

 

晋升副教授、教授时间

 

外语语种

 

外语水平

 

所在院系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住宅

 

邮政编码

 

办公

 

电子邮件

 

手机

 

学习、进修、工作简历

(高中

以上)

                          

近五年讲授思想政治理论课情况

课程名称

授课时间

教学评价(含校内评价及学生评课结果)

 

  

 

  

 

  

 

  

 

  

近五年获省级以上奖励情况

获奖名称

获奖时间

授予单位

 

  

 

  

 

  

 

  

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情况、主要事迹和主要成绩(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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