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创新社会消防管理。理顺完善消防管理体制,建立统一领导、层级明晰、机构科学、运转协调的运行机制。加强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公安内网消防监督管理数据与互联网“六个e网”数据互联互通,全面建立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运行、执法裁量网上落实、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评的全流程信息化执法监督模式。强化执法稽查队伍建设,开展重大疑难案件的执法工作,全面加强对基层单位执法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完善落实“错时”执法、网上执法、“三分三定”、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执法质量考评等工作制度。加强窗口服务,健全消防政务公开和执法告知制度,维护公民消防安全权益。拓宽消防服务领域,简化消防办事程序,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服务措施。
(五)全面推进消防应急救援建设,着力提升社会应急管理水平
1.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在各区已建立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的基础上,各镇(街)要依托现役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组建综合应急救援中队,全面形成覆盖城乡的消防应急力量体系。要加强与高速公路救援、电力抢险、燃气抢修、医疗救护等社会专业救援力量的联合培训和演练,建立综合应急救援管理专家队伍,搭建由相关行业部门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综合应急救援技术保障平台。
2.健全综合应急救援指挥机制。在各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中,建立依托“119指挥中心”的综合应急救援指挥调度平台,提高综合应急救援指挥效能。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明确灾情等级、力量编成、组织指挥、处置程序、通信联络和应急保障等内容,定期组织各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开展跨区域、多种灾害类型的联合培训和联合演练,形成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合力。
3.强化应急救援综合保障和训练。按照“结构合理、功能多样、防护优先、实用高效”的原则,加强个人防护、防化救援、破拆排烟、生命搜救和反恐处突等应急救援装备建设,建立适应本地区灾害事故特点的应急救援装备体系,提高装备现代化水平。完善消防战勤保障体系,依托市公安消防局战勤保障大队建立佛山市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中心,建立紧急调用、紧急运送的社会化应急保障机制,确保紧急情况下第一时间保障到位。遵循“规模适宜、功能完善、高效适用”的原则,依托市公安消防局特勤大队建立佛山市应急救援综合训练基地,定期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培训和综合演练,有效地提高各应急救援队伍间的协调指挥和作战能力,不断加强综合训练基地建设,确保训练基础设施满足各应急救援队伍专业性、综合性技战术训练需要,实现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综合训练基地化、数字化、模拟化、实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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