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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十二五”消防工作规划的通知

  同时,应该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消防工作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一些政府和部门消防工作责任制没有完全落实,部门之间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尚未有效建立,全民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不够普及,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意识不强,国民消防素质整体不高,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有待提升。二是一些城镇消防规划执行不力,消防安全投入不足,城乡和区域之间消防发展不平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滞后城镇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现象比较突出,社会防控火灾能力不强。三是消防警力不足,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繁重。四是消防应急救援装备和应急训练基础设施不足,应急救援指挥机制、联动机制和战勤保障机制不完善,难以适应重特大灾害事故和跨区域应急救援处置工作需要。今后5年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做好消防工作,全面提升火灾预防和灭火应急救援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意义十分重大。各区、各部门要准确把握消防安全新形势,积极应对消防工作新挑战,切实提高消防工作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十二五”消防工作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五大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以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稳定为目标,以深化社会消防管理创新为抓手,以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打造公安消防铁军和加强消防应急救援建设为载体,全面加强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全面提升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为“早日建成民富市强的幸福佛山”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我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消防工作社会化程度显著提高,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有效增强,城乡灭火应急救援体系有效建立,社会抗御火灾整体能力和群众消防安全素质大幅提升,公共消防环境明显优化。具体指标是:
  --火灾形势稳定。全市年度火灾十万人口死亡率控制在0.15人以内,万元GDP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45元以内,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
  --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各级政府的消防工作组织领导责任、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和检查考评责任以及部门依法监管责任有效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全面达标,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全部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全面形成。
  --消防安全基础夯实。所有建制镇编制实施消防规划,城市和重点镇消火栓达到国家建设标准,农村、社区基本组织、基本制度、基本队伍、基本设施、基本教育“五个基本建设”全面加强,多种形式消防力量不断发展壮大,消防装备结构不断优化,新的市消防指挥中心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市、区级模拟教育训练基地全面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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