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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林业观光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省林业厅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表:
  浙江省林业观光园区申报表
  观光园区名称: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地   址

 

邮  编

 

负 责 人

 

电  话

 

手  机

 

联 系 人

 

电  话

 

手  机

 

注册资金

(万元)

 

现有总资产(万元)

 

现有净资产(万元)

 

主营业务

 

 

 

 

观光园区基本情况

地  址

 

已完成投资

(万元)

 

主要经营项目

  

经营面积

(亩)

 

现有职工

(个)

 

专职管理人员

(个)

 

讲解员

(个)

 

上年接待游客

(人次)

 

其中:境外游客(人次)

 

上年旅游收入(万元)

 

带动周边农家

 

乐发展情况

 

主要特色和配套设施建设

情   况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级林业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林业观光园区申报基本情况汇总表

观光园区名称申报单位名称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观光园区基本情况观光园区地址申报单位地址邮编负责人电话手机
注册资金(万元)现有总资产(万元)现有净资产(万元)主营业务主要经营项目已完成投资(万元)经营面积(亩)现有职工(个)专职管理人员(个)讲解员(个)上年接待游客(人次)其中:境外游客(人次)上年旅游收入(万元)带动周边农家乐发展情况主要特色和配套设施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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