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健全政策法规与标准体系。加强政策研究和法规建设,重点完善基础地理信息分级分类管理、信息使用权限管理、信息采集与更新、信息交换与共享、信息开发应用、知识产权保护和信息安全保密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建立和完善地理信息标准体系,重点加快信息要素分类编码、信息更新和质量控制、数据库建设和产品模式、信息网络传输、交换和服务、信息安全保密处理等标准规范以及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相关标准的研究与制修订工作,逐步建立标准和产品一致性测试认证制度。
4.加强示范应用系统建设工作。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共享服务平台、应用服务系统建设和信息维护、更新等方面探索有效体制、机制,在资金投入、信息共享、信息更新、绩效考评等方面积累成功经验。重点开展数字镇江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五个示范应用,有效支持城市信息化建设。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统筹协调全市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加快推进数字镇江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决定成立数字镇江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 杰 副市长
副组长:沈宝来 市政府副秘书长
雷志强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朱云峰 市经信委主任
成 员:谈沁磊 市发改委副主任
殷智才 市经信委副主任
史健洁 市规划局副局长
宇文家胜 市住建局副局长
褚先明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峰林 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汤达敏 市城管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
贾云亮 市环保局副局长
张岱峰 市水利局副局长
孙德举 市农委副主任
张学斌 市旅游局纪委书记
尹卫民 市民政局副局长
朱国芳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晓涛 市保密局副局长
伏庆鸣 市卫生局副局长
黄春年 镇江工商局副局长
施竞平 市地税局副局长
郑永红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郑永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加强统筹规划和联合协作。各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统筹开展数字镇江地理空间框架的建设与应用服务,将其纳入本部门信息化发展专项规划,并确立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在信息化建设中的基础和核心地位。按照“一数一源”和“权威部门提供权威数据”的原则,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合协作,建立健全分工明确、互利互惠、顺畅高效的信息共建共享机制和协同更新机制;在各部门建立地理信息应用系统时,依法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避免重复投入和重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