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数字镇江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镇政办发〔2011〕221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数字镇江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关于开展数字镇江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意见
(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关于数字镇江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推广项目立项的批复》(国测国发〔2011〕14号),我市被列入2011年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推广城市,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江苏省测绘局和我市合作共建。为贯彻落实批复精神,争取用2年的时间完成数字镇江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和部分示范应用系统的建设,促进地理信息资源开发、整合、共享和应用,更好地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信息化服务,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加强协调。做好总体规划,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部门联合协作,防止各自为政,重复建设。
2.需求导向,深化应用。以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需求为宗旨,不断丰富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提高信息应用的深度、广度和效益,以应用促发展。
3.完善标准,共建共享。加快制定、完善统一的地理信息标准规范,加强标准贯彻落实和宣传;完善信息交流交换机制,促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
4.注重服务,保障安全。正确处理应用服务与保障安全的关系,积极推动基础地理信息的社会化服务,务求取得实效;完善信息安全保密的政策法规,加强信息安全监管,确保信息安全。
二、框架构成
1.数字镇江地理空间框架由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体系、地理信息公共平台体系、政策法规与标准体系、组织运行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等构成。其中,数据体系是数字镇江地理空间框架的核心,也是基础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库的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数字镇江地理空间框架,应用服务是宗旨,共建共享是关键,基础设施是支撑,政策法规标准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