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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国际商贸中心建设发展规划的通知

  大力推进国际会展之都建设。制定出台会展业发展鼓励政策,建立协调机制,加强联动服务。完善会展设施及配套服务体系,提高承接国内外大型会展的能力。扩展会展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吸引更多国际知名展会在京举办,提升北京会展业的国际竞争力。
  振兴发展现代物流业,增强支撑商贸发展的配套服务能力。优化空间布局,完善物流基础设施。重点完善提升顺义空港、平谷马坊、通州马驹桥和大兴京南等物流基地的基础设施和功能,提高物流企业的集聚效应。完善城市物流配送体系,大力发展农产品物流、冷链物流和电子商务物流,推动开展共同配送,提高城市运行的物流保障能力。服务本市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完善辐射区域经济和全国市场的社会化、专业化物流体系。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落户北京,支持开展资金结算、营运组织、管理控制等高端物流总部业务,打造物流总部经济。强化区域物流合作,拓展首都经济圈物流服务功能。发挥政策功能区优势,加快发展国际物流。加快物流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物流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绿色物流技术,促进物流领域的节能减排,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发挥功能区的政策优势
  以政策功能区为平台,加快贸易主体和贸易促进机构聚集,强化承载国际货物贸易、国际服务贸易的功能。进一步完善现代化口岸体系,打造一流口岸,构筑北有天竺、南有亦庄、东有平谷,海运、陆运、空运统筹的高效口岸体系。发挥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的政策优势,加快招商引资步伐,吸引跨国公司设立国际采购分拨中心,增强离岸贸易和保税物流的功能,力争到2015年货物通过量达1000亿美元。推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物流中心建设,增强对高端制造业产业链企业的服务能力。发挥平谷国际陆港的区位优势,形成连接天津港的新的海陆联运物流通道,深化京冀区域合作。加快推进北京朝阳口岸平移至通州马驹桥物流基地工程。提升首都机场空港口岸服务能力,力争在过境免签时限增加、购物离境退税等方面取得突破。到2015年,首都国际机场年客运吞吐量近1亿人次,货邮吞吐量超过250万吨。
  (三)加强商贸发展软环境建设
  研究制定国际商贸中心建设的有关支持政策,优化商贸发展政策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市场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引导行业自律,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为企业争取公平贸易环境;提高政府部门工作效率,强化为企业服务。
  加强对首都商贸发展的全局性、前瞻性研究,推动建立实现商务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通过多种渠道,全方位展示首都商贸发展的新形象,提高国际影响力和美誉度。

第四部分 规划实施保障

  一、建立协调联动机制
  深化本市与商务部、海关总署等国家部委确立的部市合作机制,加强与中央有关部门及在京中央企业的沟通、对接;深化首都经济圈以及环渤海地区的区域合作机制,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统一商贸发展格局;强化本市各部门间的统筹推进机制,特别是加强商务与金融、旅游、投促、贸促等的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强化市商务部门与各区县政府和功能区商贸领域规划实施的衔接配套,开创上下联动共同推进国际商贸中心建设的新局面。
  二、分解落实规划任务
  本规划提出的预期指标的完成,主要依靠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市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要通过改进经济调节、加强市场监管、健全利益导向机制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引导市场主体行为与规划发展战略意图相一致。
  对规划的实施实行责任制,并纳入考核体系。按照部门职责,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依据本规划的总体安排部署,加强年度计划制订实施,逐年落实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加强对本规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分析和总结。区县政府要发挥各自区域优势,制定相应计划,扎实推进本区域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三、加强财政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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