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商贸交易主体壮大工程
吸引国内外商贸主体聚集,壮大本市商贸企业实力,加快龙头企业国际化进程,夯实国际商贸中心建设的产业基础,提升对国际商贸要素的配置能力。
(一)提高总部经济聚集度
进一步加大对跨国公司的招商引资力度,吸引跨国公司在京设立地区总部,重点引进研发中心、营运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做实做强总部实体经济。到2015年,本市累计认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300家左右。
依托国家部委和在京中央企业,设立、发展各类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企业总部和进出口企业地区总部。畅通渠道,搭建活动对接平台,促进国内百强商贸企业,特别是知名商业连锁企业与本市商业地产商对接,加快各地商贸企业地区总部入驻北京。利用展会和中介等途径,推动国内有实力的民营商贸企业来京投资。
(二)培育本市商贸龙头企业
培育大型商贸集团,鼓励跨区域、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推动商贸企业做大做强。支持有条件的商贸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实现融资,提高上市公司的运行质量及再融资能力。鼓励企业增加科技投入,扩大连锁经营,提高规模化、组织化、信息化水平,增强国内外市场竞争力。推动我市商贸企业向外埠拓展业务。支持有实力的大型商贸企业“走出去”,加快产业优势转变为国际市场竞争优势。加强对企业的政策宣传和培训,引导企业有效防范境外投资经营风险。
(三)支持“老字号”企业改革和发展
进一步完善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的扶持体系,促进“老字号”在特色商务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加大“老字号”企业再造力度。支持“老字号”企业引入现代经营理念和经营管理方式,加大体制、技术和经营管理创新力度,实现创新发展。加强对“老字号”的宣传,将“老字号”企业纳入北京文化旅游线路,推进“老字号”与文化创意产业相结合,挖掘其传统文化内涵,传承和弘扬“老字号”优秀文化。
专栏3-3 “老字号”企业
“老字号”是指历史悠久,拥有世代传承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具有鲜明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背景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取得社会广泛认同,形成良好信誉的品牌。“老字号”所传承的独特产品、精湛技艺和经营理念,具有不可估量的品牌价值、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老字号承载着优秀的中华民族文化,是新时期开展诚信兴商、弘扬商业文明的核心内涵和宝贵财富。扶持“老字号”传承和发展信誉好、质量优的产品和服务,是扩大消费、满足居民消费需求、促进社会和谐、培育自主品牌的有效途径。引导“老字号”利用品牌优势做精做强,不断发展壮大,是走自主创新道路、实施名牌战略的重要任务。
---参见商务部、国家
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颁发的《关于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的若干意见》。
五、商贸配套环境优化工程
与国际商贸中心建设要求相适应,建立配套产业支撑体系,优化商贸发展软环境,提高商务服务完善度。
(一)推动配套服务产业持续发展
发挥金融对商贸企业的支持作用,进一步提升消费金融公司、货币兑换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发展水平。深入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相关工作,继续加大对中小企业和“双自主”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力度。积极探索为“走出去”企业提供更为完善的信用保险服务。
大力发展商务服务业。积极吸引国际知名商务服务企业落户北京。依托国内外大型展会等平台推介本市商务服务企业,促进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引导本市商务服务企业参照国际标准提升服务水平,推动企业做大做强。把握北京商务中心区(CBD)东扩和通州国际新城核心区等城市商务区发展契机,提高商务服务业发展的集聚程度,打造商务服务业主题示范楼宇。到2015年,形成商务服务业主题楼宇30个以上。商务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左右,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提高到1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