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 出台政策文件
| 10
| 县(市、区)委或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制定出台了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性文件。
| 查阅相关文件。制定了文件的得10分,未出台不得分。
| 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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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降低创业
门槛
| 降低注册资本限额
| 6
| 对本县(市、区)城乡劳动者申请个体工商业、合伙企业、独资企业登记,不受出资数额限制。
| 查阅相关文件和工商部门提供的信息资料或台帐。随机选择20个相关单位进行访问调查。符合评估标准的得满分,有3次有效投诉的不得分。
| 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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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宽登记条件
| 6
| 对工商登记时非主要条件欠缺并承诺在一定时间内完善的初次创业者给予指导,并提供便利。
| 查阅相关文件和工商部门提供的信息资料或台帐。符合评估标准的得满分,有3次有效投诉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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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宽冠名限制
| 6
| 允许创业扶持对象自行选择规范的企业名称、字号,凡依法申办的企业,冠以“南通”市名不受注册资本规模和组织形式的限制。
| 查阅相关资料或台帐。符合评估标准的得满分,未执行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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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实行税费
减免
| 减免相关收费
| 6
| 对符合条件的城乡新创业人员,减免领取证照的一切费用及有关管理费用。
| 查阅有关文件和相关部门提供的有关报表台帐。符合评估标准的得满分,有3次有效投诉的不得分。
| 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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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创业者和创业企业各项税收
| 6
| 评估时比去年同期减免创业者和创业企业税收增加额达到或超过50%。
| 查阅有关文件和税务部门提供的有关统计台帐。符合评估标准的得满分,每减少10%扣1分,扣完为止。
| 国税局、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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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创业企业税费鼓励政策
| 6
| 明确企业吸纳符合条件人员就业给予税费鼓励政策。
| 查阅有关文件税务部门提供的有关统计台帐。符合评估标准的得满分。未落实的不得分。
| 国税局、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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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有关农民创业税收优惠政策
| 6
| 落实对农民创业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 查阅相关文件和对农民创业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审批表或记录台帐。符合评估标准的得满分,未落实的不得分。
| 国税局、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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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扩大信贷
支持
| 扩大创业贷款申请人范围
| 6
| 将贷款申请人范围扩大到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城乡创业者。
| 查阅有关文件和相关贷款台帐、报表。符合评估标准的得满分,未落实的不得分。
| 人社局、人行、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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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小额担保贷款基金
| 6
| 设立担保贷款基金满足实际需要。
| 查阅相关文件和创业担保基金设立凭证。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的扣4分,未设立不得分。
|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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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
| 6
| 根据实际需要,进一步提高贷款额。个人不超过12万、合伙经营不超过60万、劳动密集型小企业不超过200万元。
| 查阅相关文件和相关贷款台帐。符合政策规定的得满分,不符合的扣4分。
| 人行、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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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宽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范围
| 6
| 从事微利项目的,第一次据实全额贴息,第二次给予50%的贴息;从事非微利项目及劳动密集型小企业二次都给予50%的贴息。
| 查阅相关文件或贷款贴息台帐。符合政策规定的得满分,不符合的扣4分。
| 财政局、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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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强化资金
扶持
| 设立创业引导资金
| 6
| 按规定设立创业引导资金。
| 查阅设立创业引导资金规定文件、报表、资料等。每设200万元的得2分,最高6分。
| 财政局、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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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初始创业的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创业补贴
| 6
| 落实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享受初始创业补贴。
| 查阅相关文件和补贴台帐。符合政策规定的得满分,有1个未落实的扣2分,扣完为止。
| 财政局、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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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社保补贴
| 6
| 落实对符合政策的对象给予社保补贴。
| 查阅相关文件和社保补贴台帐。符合政策规定的得满分,有1个未落实的扣2分,扣完为止。
| 人社局、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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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吸纳就业奖励
| 6
| 落实对符合政策的对象给予吸纳就业奖励。
| 查阅相关文件和吸纳就业奖励台帐。符合政策规定的得满分,有1个未落实的扣2分,扣完为止。
| 人社局、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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