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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信委关于创建南通市新型工业化特色产业基地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总体目标

  立足自身基础和优势,到2015年,建成市级特色产业基地30个。以创新创优、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率效益为重点,建成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产业链条完善、产业规模化水平高、“两化”深度融合、环境友好的特色产业基地,成为支撑南通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二、创建特色产业基地应具备的条件

  特色产业基地以产业集聚为主要特征,以工业园区为主要载体,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符合国家和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以及相关产业规划;应具有较完善的创建工作方案和产业发展规划;基地名称须反映区内主导产业特色,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产业规模。产业基地特色产业销售收入超100亿元/年(新兴产业50亿元/年)或占南通市该产业销售收入的比重在20%以上;产业基地近三年内销售收入年均增速超过18%;龙头企业销售收入占产业基地特色产业销售收入的20%以上。

  (二)工业投入。产业基地近三年内工业投入年均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骨干企业工艺技术和装备先进,有一批支撑产业基地发展、投资额超亿元的重大工业项目。

  (三)创新能力。骨干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不低于2%;有2家(含)以上省级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或研发机构;有较完善的人才培养、评价、流动、激励等工作机制;企业普遍采用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处于国际或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拥有一批市级以上知名品牌。

  (四)节能减排。扎实推进资源节约、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超额完成政府下达的年度节能目标;主体园区单位产值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和污水集中处理率处于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工业“三废”排放、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指标全部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率达到100%,主体园区内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达到清洁生产企业水平。

  (五)“两化融合”。产业基地信息基础设施比较完备,规模以上企业宽带接入率达到100%,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企业管理、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主要环节信息化应用达到市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六)政府支持。产业基地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在发展规划、财政政策、政务服务和人才发展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设有一定规模的专项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主要用于产业链配套招商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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