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信委关于创建南通市新型工业化特色产业基地实施意见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1〕1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经信委《关于创建南通市新型工业化特色产业基地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关于创建南通市新型工业化特色产业基地的实施意见
(市经信委 2011年9月)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新型工业化进程,加快推动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有机融合,引导产业集聚发展、集约发展和创新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创建南通市新型工业化特色产业基地(简称特色产业基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创建对象及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八个领先”的总体部署,着力优化产业集聚区空间布局,着力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升级,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着力加快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步伐,着力提高产业集聚和辐射带动能力,培育一批产业特色鲜明、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保护好、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特色产业基地。
(二)基本原则
突出优势、科学规划。按照南通市“十二五”工业经济转型升级规划和市政府关于加快新兴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区域产业基础、技术支撑、人力资源等条件和潜在优势,围绕产业优势明显、主导地位突出、引领产业发展制高点的特色产业,创建一批特色产业基地。
创新驱动、集聚发展。突出科技引领和创新驱动,产业技术路线代表中(长)期技术进步方向。突出龙头企业示范和重大项目带动,以点带面,加强产业配套,完善产业链,促进产业集聚。
环境友好、绿色驱动。集约经营、循环发展,切实推进资源节约、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大力发展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高端产业,把产业基地建设成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产业发展示范区。
(三)创建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及省、市、县(市、区)规划布局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