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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
(晋政办发〔2011〕8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现将《山西省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山西省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
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

  为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确保火灾形势稳定,省人民政府决定从2011年9月26日至2012年2月29日,在全省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特制订本方案。

  一、战役目标

  深入排查整治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社区、乡村的火灾隐患,坚决整治重大火灾隐患,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亡人火灾,杜绝发生重特大火灾,确保全省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确保全年火灾次数稳中有降。

  二、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对近几年来一直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二)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地毯式排查社区、乡村的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等,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

  (三)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高层、地下建筑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四)其他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和行业。针对本地实际情况,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突出的区域和行业纳入“清剿火患”战役范围,着力消除影响本地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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