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能,积极参与改制企事业单位档案处置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加强对改制过程中形成档案的接收和管理;会同各主管部门做好移交综合档案馆前改制企事业单位档案的整理、鉴定、销毁、编目工作;对改制后各企业档案依法监管,提供服务。
各主管部门要积极筹措、落实改制企事业单位档案处置工作的经费。
三、抓紧实施,有序推进
各相关单位要严格地按照改制企事业单位档案处置工作步骤及时间表有序推进。
调查摸底阶段:10月底完成。各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认真疏理本系统内改制企事业单位情况,制定有效的档案处置计划表和任务表,报送市档案局备案。
档案整理阶段:2012年6月底完成。各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本系统内改制企事业单位对档案进行规范整理。市档案局对各相关单位的整理情况进行业务指导。
接收进馆阶段:2012年8月底完成。市档案馆按照《档案接收进馆计划表》,全面接收档案进馆。
检查验收和整改阶段:2012年12月底完成。由市监察局、市档案局、人社局、国资委将对档案处置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完成情况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对档案处置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四、严格督查,确保落实
改制企事业单位档案处置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监察局、档案局、人社局、国资委及各主管部门组成改制企事业档案处置联动小组,确保改制企事业档案处置工作规范有序,稳步进行。市监察局对各主管部门在改制企事业档案处置工作中的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其绩效进行考核;日常指导工作由市档案局具体实施,确保档案处置工作落到实处;政府办公室对档案处置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通报。改制企事业档案处置工作涉及面较广,处置情况较为复杂。各相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改制企事业单位档案处置工作的领导,分管领导亲自主抓。将处置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沟通联系,针对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采取相应措施,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确保处置工作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附件:档案接收进馆计划表
二○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
档案接收进馆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