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健全政策法规与标准体系。加强政策研究和法规建设,重点完善基础地理信息分级分类管理、信息使用权限管理、信息采集与更新、信息交换与共享、信息开发应用、知识产权保护和信息安全保密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建立和完善地理信息标准体系,重点加快信息要素分类编码、信息更新和质量控制、数据库建设和产品模式、信息网络传输、交换和服务、信息安全保密处理等标准规范以及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相关标准的研究与制修订工作,逐步建立标准和产品一致性测试认证制度。
(四)加强示范应用系统建设工作。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共享服务平台、应用服务系统建设和信息维护、更新等方面探索有效的体制、机制 ,在资金投入、信息共享、信息更新、绩效考评等方面积累成功经验。重点开展数字南通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5个示范应用,有效地支持城市信息化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数字南通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意见》,统筹协调全市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加快推进数字南通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市将成立数字南通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加强统筹规划和联合协作。确立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在信息化建设中的基础和核心地位,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统筹开展数字南通地理空间框架的建设与应用服务,按照“一数一源”和“权威部门提供权威数据”的原则,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合协作,建立健全分工明确、互利互惠、顺畅高效的信息共建共享机制和协同更新机制;同时,各部门建立地理信息应用系统时,须依法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避免重复投入和重复建设。
(三)加大投入力度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公共财政对数字南通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稳定投入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绩效考评机制,制定评价标准,严格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公共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公共财政投资建设的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应当向公益性事业无偿提供,并尽可能方便全社会使用。
(四)加强安全保障和市场监管。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进一步完善基础地理信息的分级保密制度,加强信息安全技术的开发应用。加强地理信息市场管理、产品质量监督和信息安全监管,依法打击侵权盗版、非法采集和发布数据以及各种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信息安全,维护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