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基础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1〕1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通市基础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国家和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要求,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南通市基础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扎实推进“南通市推进中考改革--探索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途径和方法”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基础教育质量的意见》(苏教基〔2011〕29号)和《南通市推进中考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通政办发〔2011〕124号),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健全区域素质教育工作机制,全面优化基础教育发展质态;以解决影响质量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创新,提升基础教育内涵发展水平;以建立和完善“以县(市、区)为主”的基础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为重点,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均衡发展,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观念更新。树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以人为本的质量观,既注重学业成绩的提高,更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既注重拔尖人才的培养,更注重所有学生的共同发展;既注重打好共同基础,更注重学生健康个性的养成。
(二)坚持教学中心。完善教学工作制度,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规范课程设置,确保教学工作有序开展;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优化教学环节,提高学业质量。
(三)坚持统筹协调。兼顾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的质量保障;重点关注质量基础薄弱、质量建设滞后的学校和片区,在大力提升资源配置水平的同时,切实加强管理能力建设。
(四)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基础教育质量建设的体制机制,切实履行地方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的相应责任;以创新为动力,有效解决影响本地区教育质量的主要矛盾;积极探索和推广有利于大幅度、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的教育管理方式和教学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