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鼓励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要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大力发展服务业、小型微型企业和创新型科技企业,将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结合起来,鼓励企业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发挥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主渠道的作用。小企业招用北京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达到在职职工人数规定比例,符合本市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可享受最高为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对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量的中小企业,市和区县两级财政优先考虑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并优先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对企业招收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的,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三、深入实施各类就业促进项目,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一)进一步完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的长效机制。围绕首都农村改革发展和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大局,以完善政策体系、强化管理服务、加强培养锻炼为重点,努力将大学生村官工作引向深入。认真做好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的流动发展工作,确保大学生村官队伍的动态平衡和稳定。进一步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规范管理,加大培训力度,强化跟踪培养,切实提高大学生村官的适应能力和整体素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选聘大学生村官到农民专业合作社任职等工作,不断拓宽大学生村官发挥作用的领域。完善大学生村官的团队工作模式和不同批次村官的工作接力模式,发挥大学生村官队伍的整体优势,持续推动首都农村基层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进入基层服务领域就业。根据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需要,大力开发社会管理和公共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领域服务岗位,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机会。选聘高校毕业生进入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进一步提高社区工作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鼓励医学类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工作,充实基层卫生服务队伍;拓宽农科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渠道,积极引导农科毕业生到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一线工作;选聘优秀毕业生参与国家及本市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征集工作;积极鼓励引导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