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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六、面向农业“两区”引进培养一批农业科技人才,着力增强创新创业的智力支持。

  把农业“两区”作为农业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重要基地,支持农村科技特派员、农业科技人员到现代农业园区创办农业科技企业,或以技术要素入股、期权形式与工商资本合作创办农业科技企业。支持法人和团队科技特派员面向农业“两区”,建立科技人才培养基地,因地制宜培养农业科技带头人、培训农业实用人才,提高农民应用科技的能力,拓展农民就业渠道。科技政策引导和金融支持相结合,吸引优秀复合型人才、现代农业经营主体进驻农业“两区”,创办农业科技企业,建立产业化基地,发展农业科技产业,培养一批科技型企业家和科技新浙商。优先支持农业“两区”内的创新人才申报省151人才工程、百千万科技创新人才工程,成为省重点创新团队核心成员。

  七、面向农业“两区”积极推进国内外科技合作,着力增强产学研合作水平。

  把农业“两区”作为我省农业对外开放和国际科技合作的重要基地,打造成为对外科技合作创新示范园区。支持农业“两区”内的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技企业积极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加强对台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大力引进国内外农业科技创新成果、农作物优良品种、先进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模式。支持农业“两区”内企业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联合申报国家科技支撑计划、863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同时,鼓励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在农业“两区”建立试验示范基地,技术研发中心、实验室和博士后流动站,促进农业“两区”创新发展。

  八、面向农业“两区”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技术,着力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把农业“两区”作为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技术、优质安全品牌农产品生产的重要基地。鼓励农业“两区”针对特色农产品研究制定相应的农业标准规范,研制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或联盟标准。支持产学研联合开展农业标准研究,引导有条件的农业生产主体主导或参与制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抢占标准“制高点”。鼓励现代农业园区内的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技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率先应用标准化技术,促进农业规模化、标准化和生态化。支持相关检测机构开展农产品检测技术开发,培育农业标准与检测技术创新团队,优化农业标准化信息服务。推进农业“两区”扩大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生产规模,促进农产品生产、加工与国际接轨,培育农产品区域品牌,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应对国际贸易“绿色壁垒”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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