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
(浙科发计〔2011〕192号)
杭州市科技局、宁波市科技局及各市科技局、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国家海洋二所、浙江省农科院、中国林科院亚林所、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其他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的指示精神和中央纪委、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科技部、财政部将组织检查组于2011年10月24日-11月3日期间赴你单位开展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现将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按照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开展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是中央纪委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是今后一个时期特别是今明两年持续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为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科技部、发改委、财政部分别于今年6月和7月印发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规定了监督检查的目的、原则、重点内容、程序方式和组织领导等。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牵头抓总,认真组织做好国家科技项目实施的自查和总结工作。杭州、宁波科技局要充分发挥归口管理部门的作用,组织并指导做好所属企业自查和迎检准备工作。本次不进行实地监督检查的市科技部门、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也要借本次监督检查的机会,按照国家科技计划和重大专项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和总结工作。通过自查和总结,及时发现并纠正国家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完善组织管理,推进国家科技项目的实施取得成效。
二、材料准备
根据通知要求,提前准备,做好以下材料:
(一)书面汇报材料准备
1. 各市科技行政部门、各归口管理部门要认真总结近三年来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制度建设、取得的主要成效及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的影响、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准备相应的PPT。填写“项目承担单位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