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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报送国家星火计划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报送国家星火计划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涉农高校,科研院所:

  “十一五”期间,广大科技人员以及有关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充分依靠科技进步,深入农村一线,促进农村科技创业,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普及先进适用技术,为推动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为表彰先进和弘扬星火科技富民惠民宗旨,科技部决定,将对星火科技工作先进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表彰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对象

  先进个人是“十一五”期间从事国家星火计划管理工作两年以上,并做出显著成绩的和突出贡献的省(部)、市和县级技主管部门的管理人员,以县(市、区)基层科技管理人员为主;先进集体是承担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并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对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有突出贡献的优秀团队。推荐先进个人每市1---2名,先进团队每市1个。

  各推荐单位要认真筛选,从严把关,组织公示,确保推荐先进个人、集体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省科技厅将根据上报材料评审后报科技部。

  二、推荐材料

  推荐材料包括星火科技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星火科技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格见附件)

  三、报送时间

  请各推荐单位将相关推荐材料于2011年10月28日前报送至科技厅农村处,电子版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推荐函及推荐表须加盖公章。

  四、联系方式

  科技厅农村处:刘晓聪,0571-87055373

  电子邮箱:liuxc@zjinfo.gov.cn

  附件1:国家星火科技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附件2:国家星火科技工作先进团队推荐表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二○一一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1:
  国家星火科技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学历

 

职称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职务

 

历年

参与星火科技工作情况

参加国家星火计划科技工作情况、事迹及成绩(500字)

 

提纲:

一、工作职责

二、主要事迹

三、获奖情况

  

所在单位

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推荐意见

 

 

 

 

                  推荐单位(科技主管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认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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