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凡被取消自开票纳税人资格的纳税人,一年内不得再重新申请认定自开票纳税人。
九、年审合格标识由市地税局统一制作,各基层地税局向市地税局领取。《年审表》挂在市地税局网站,纳税人可自行下载。
十、各基层地税局要认真组织开展自开票纳税人的年审工作,根据所辖运输业户的实际情况,组织征管(稽查)人员深入企业审查核实开票和账证核算管理等有关情况,依照有关条件认真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要依法予以限期整改或取消自开票资格。各基层地税局应于2011年12月31日前向市地税局报送年审工作总结和年审合格、年审不合格以及正在整改的户数。
附件:1.自开票纳税人年审申请审核表
2.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开展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年审的通知
3.税务文书领取单
4.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责令整改通知
5.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取消自开票纳税人资格通知
6.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责令申报、补报年审资料通知
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1:
货运自开票纳税人年审申请审核表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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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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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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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票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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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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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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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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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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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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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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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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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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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经营
许可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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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路运输经营
许可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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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提供货物运输劳务金额(一至三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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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具有自备运输工具并提供货物运输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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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办公场所地址或租用场所地址及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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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簿设置
种类、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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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开票纳税人认定证书编号、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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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申请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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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人员意见:
调查人:
年 月 日
| 主管分局(科、所)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基层地方税务局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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