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医疗机构中从事中医临床工作8年以上,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时间截至2011年10月31日,时间点下同)。
3、中医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良好的中国传统文化基础,知识面较宽。近5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中医临床相关的较高学术水平的本学科论文或出版过专著;或承担过局级以上中医临床科研课题。
4、中医临床诊疗水平较高,善于运用中医辨证思维解决临床问题,疗效显著;运用中医手段治疗本学科疑难病症有独到之处,有特色。
5、近三年内无重大医疗事故、工作差错,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6、中医临床紧缺专科人员优先考虑。
五、申报和评审程序
“优秀青年中医临床人才”培养计划由本人提出申报,经指导老师同意,单位推荐,公开、公正、择优选拔的原则,经专家进行专业评审后,由上海市卫生局审定入选名单。申报和评审的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报:“优秀青年中医临床人才”计划由个人提出申报要求,经指导老师同意后,由所在单位择优推荐,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确定。
(二)初审:由上海市卫生局“师承办公室”根据申报书等相关材料及各申报单位的名额分配情况,对申报人的申报条件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进入复审。
(三)复审:由上海市卫生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形成评审专家组,根据“评人为主”的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专业性的全面评议并排序,上海市卫生局根据排序择优选出面试对象。
(四)面试:由上海市卫生局组织评审专家组对面试对象进行面试。通过申报人的答辩,评审专家根据申报人的思维能力、基础理论知识、实际操作能力及发展潜力等进行评估,并综合评估申报人带教导师的能力、申报人所在学科和单位配套支持力度、环境氛围等多方面的因素,结合全市同专业学科领域的有关情况,在全面分析和比较的基础上,采取评分和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客观公正地作出面试对象择优录取的排序。
(五)公示:经评审专家面试后的拟入选对象,在市卫生信息网(www.smhb.gov.cn)进行公示,征求群众意见。
六、组织管理
(一)上海市卫生局负责项目的宏观指导,师承教育办公室负责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师承办公室按时完成阶段考核并将结果上报上海市卫生局。
(二)学员所在单位负责学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学员所在单位应有专人负责对项目学员的日常工作、学习、临床实践等情况的督促检查;保证学员学习期间的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为项目学员提供学习所需的时间与环境,不再安排与本专业临床实践无关的学习和工作;配备一定的培养经费,确保顺利完成学习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