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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关于启动实施2011年上海市“优秀青年中医临床人才”培养计划的通知

  二、培养方式
  采取人才培养与项目研究相结合的方式。
  人才培养采用集中理论培训和临床进修相结合的培养方式。理论学习集中授课1个月,主要学习中医经典医籍和中医药基础理论知识的临床运用,为学员打好理论基础;到国家中医药重点学科(或专科)进修不少于3个月;跟师进修不少于3个月。将根据学员所从事专业或所感兴趣的专科专病,在本市和全国范围内选择具有专科专病诊疗特色的医疗机构去进修学习,广泛拜师、博采众长。
  项目研究采用医学课题研究的方式。在3年的时间内,学员完成一项中医临床研究课题,提高中医科研能力与创新能力。
  三、培养要求
  1、中医药理论功底更加扎实,通晓主要古典医籍,领悟古籍精华,保证培养期间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30个工作日,提高运用中医理论进行辨证论治的水平。
  2、坚持临床实践,保证培养期间到国家中医药重点学科(或专科)研修学习不少于90个工作日,中医临床诊疗水平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提高,中医特色和临床疗效突出。
  3、跟师学习当代中医名家学术思想和临证经验,并总结、归纳、升华,随师临证或请导师口传面授等跟师时间不少于90个工作日,不断提高中医诊疗疑难疾病的能力。
  4、中医临床科研能力明显提高。通过完成一项中医临床研究课题,建立中医临床科研思维模式,掌握中医临床研究的基本方法,努力继承前人学术思想与临床经验,并有所创新和发展。
  5、培养期间,需要完成如下要求:
  (1)每年提交供交流的读经典读书笔记2份,共不得少于6份;
  (2)每年提交供交流的跟师学习心得1份,共不得少于3份;
  (3)每年撰写运用学习所得于临床实践后的体会1份,共不得少于3份;
  (4)每年提交体现中医药诊疗全过程的成功医案或跟师临证医案共30份,每份医案都要进行分析,如辨证论治、理法方药、成功或失败原因的分析等。
  (5)每年撰写1篇学术论文,并在正式学术期刊发表,共3篇。
  (6)每年完成90学时(获得30学分)以上的一类继续教育学习。
  四、选拔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选拔范围:全市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中中医临床学科的青年医师。
  (二)申报人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医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求实、创新、协作和奉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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