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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客货运输企业和驾驶人培训学校及考试场落实文明交通五个一措施的通知

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客货运输企业和驾驶人培训学校及考试场落实文明交通五个一措施的通知
(冀公交[2011]227号)


各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冀中公安局、安监处: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提高客货运输企业(场站)、驾驶人培训学校(考试场)交通安全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水平,不断增强客货运输驾驶人和初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法制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监局决定,10月底前,在全省客货运输企业(场站)、驾驶员学校(考试场)全面落实“五个一”措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对客货运输车辆驾驶人和初学驾驶人这两大重点群体的交通安全教育,对于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具有重要意义。在全省客货运输企业(场站)、驾驶人培训学校(考试场)全面落实“五个一”措施,是贯彻落实国家三部局要求,应对当前严峻交通安全形势的有效举措。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省三部门成立领导小组,省公安厅副厅长万书君、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潘晓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葛丽芳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局长刘胜、政委郑玉海任主任,三部门相关处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将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明察暗访和通报。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协调配合和督导检查。

  二、落实责任,确保措施到位

  各客货运输企业(场站)、驾驶人培训学校(考试场)要落实“五个一”措施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明确一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确保10月底前完成工作任务:

  客货运输企业(场站)“五个一”措施:客货运输企业要建立一个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基地,在醒目位置设立宣传橱窗(包含文明驾驶光荣榜、交通违法曝光台、交通事故警示录等必要内容);每个月对驾驶人进行一次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每次发车前客运驾驶人向乘客进行一次依法驾驶承诺(我是本车司机***,车牌号是***,为了每一位乘客的生命安全和旅途平安,我一定做到安全驾驶,一定做到文明驾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超速、不超员、不违法停车、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把大家安全送到目的地,欢迎监督);每辆客货车车厢内粘贴一个交通违法奖励举报电话;每个月对发生交通违法的驾驶人进行一次强化培训和安全知识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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