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各市、县(市、区)科技局负责当地生产力促进中心、孵化器、专利事务所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中科技服务人才(第5类)参与调查的组织工作。
四、有关要求
1.各市、县(市、区)科技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省直有关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有关科技型企业应填报《调查联络员信息表》(附件1),明确专人担任本次调查的联络员,负责组织开展本地、本单位的调查工作;
2.上述各单位应填报《调查对象人选信息表》(附件2),及时确定调查对象人选,并做好组织动员、信息传达等各项相关工作;
3.《调查联络员信息表》、《调查对象人选信息表》应于2011年11月15日前通过传真或邮件报送我厅人事处。
以上及所有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厅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吴道友;电话(传真):0571-87056401;
邮箱:wudaoyou@zjinfo.gov.cn;
地址:浙江省科技厅人事处(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
邮编310006)
附件1:《调查联络员信息表》
附件2:《调查对象人选信息表》
二○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1:
调查联络员信息表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姓 名
| 工作部门
| 职 务
| 办公电话
| 手 机
|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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