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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济南市“百名律师仲裁员服务百家中小企业”活动的通知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济南仲裁委员会各执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济南仲裁委员会(济南市中小企业法律咨询服务中心)
  地  址:济南市经十路20800号
  电  话:(0531)82023333
  电子邮箱:zc82023333@126.com

  年  月  日

  附件4:
济南市“百名律师仲裁员服务百家中小企业”
活动报名回执

企业名称

 

办公地址

 

企业负责人

 

联系电话

 

企业类型

 

所属行业

 

营业收入

 

从业人员数量

 

有无法务人员

 

有无聘请法律顾问

 

联系人姓名

 

职  务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法 律 服 务 需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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