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人:
年 月 日
附件3:
济南市“百名律师仲裁员服务百家中小企业”活动
法律服务协议书
甲方(企业名称):
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乙方(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为落实仲裁制度“化解社会经济矛盾、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职能,贯彻落实中共济南市委“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主题实践活动要求及济南仲裁委员会《济南市“百名律师仲裁员服务百家中小企业”活动实施方案》,在济南仲裁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下,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 律师仲裁员委派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师(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为甲方提供“一对一”的免费法律服务。甲方指定
协助乙方律师开展服务工作。
乙方律师联系方式:
电 话:
手 机:
地 址:
邮 箱:
甲方指定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电 话:
手 机:
地 址:
邮 箱:
二、服务期限
本协议项下的服务期限为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一年。
三、乙方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范围
(一)解答甲方法律咨询,应甲方要求提出建议方案、提供咨询意见;
(二)协助甲方起草、修改、审查各种类型的合同和其他涉及法律事务方面的文书,规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建立健全甲方合同管理制度,预防合同纠纷;
(三)为甲方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和专有经营权的保护提供法律建议,并协助制定保密制度和保密协议;
(四)协助制订、审查甲方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应甲方要求协助甲方设立法务部门,培训法务人员;
(六)向甲方提供相关行业最新法律法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