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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济南市“百名律师仲裁员服务百家中小企业”活动的通知


  联系人:柴勇  电 话:66605769

  邮 箱:a66605769@163.com

  济南市“百名律师仲裁员服务百家中小企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郑云山、王 萍  电 话:82023333、82095787

  传 真:82095711     邮 箱:zc82023333@126.com

  地 址:济南市经十路20800号(经十纬一)

  附件1活动实施方案

  附件2服务承诺书

  附件3法律服务协议书

  附件4报名回执

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1:
济南市“百名律师仲裁员服务百家中小企业”
活动实施方案

  为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家各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更好的向中小企业提供免费优质的法律服务,促进省城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济南仲裁委员会、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济南市司法局、济南市商务局决定共同开展济南市“百名律师仲裁员服务百家中小企业”活动。为保证活动扎实开展,取得明显成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向中小企业提供免费优质的法律服务为根本宗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共济南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济南市中小企业法律咨询服务中心为平台,以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服务为基本内容,积极协调各方力量,通过各项活动的具体实施帮助我市中小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促使企业不断完善法律风险预防体系,及时有效地帮助中小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增强中小企业法律风险抵御能力,有效降低经营风险,促进省城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济南市“百名律师仲裁员服务百家中小企业”活动取得实效,成立由济南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济南市司法局、济南市商务局组成的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新民(济南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刘 鹏(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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