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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全省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全省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成经信办[2011]219号)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业园区管委会:
  按照省经信委《关于开展全省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川经信煤炭〔2011〕580号)要求,2011年11月底前,全省将开展以高危行业为重点的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工业行业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增强责任感和危机意识
  近段时间,国内各地接连发生一系列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暴露出一些企业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和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现象严重等突出问题。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业园区管委会务必认清形势,增强责任感和危机意识,加强领导,按照上级要求,采取积极措施,开展好本次针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精心组织,认真开展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检查目的
  通过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业园区管委会要进一步落实安全基础管理责任和“一岗双责”,努力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通过全面、深入的检查,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全市工业企业,重点检查化工、冶金、电力、民爆器材等行业企业。
  (三)检查重点内容
  1、化工行业 。一是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二是压力容器与管道定期安检情况;三是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四是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
  2、冶金行业。一是冶金生产过程中相关事故防范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二是冶炼、铸造等生产环节起重、吊运钢水包的专用设备日常操作、维护、检修、检测制度的执行情况;三是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情况;煤气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情况。
  (四)检查方式
  1、企业自查。由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业园区管委会安排组织所辖企业逐个自主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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