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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淄政办发[2011]93号文件做好有关行政强制的地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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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4: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
  (市直部门填报)
  填报单位(章):                                     填报日期:2011年 月 日

 

序号

名称

文号

废止、修改或保留的理由

一、拟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二、拟修改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拟保留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注:填报单位应当同时报送规范性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对拟修改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还应同时报送拟修改的具体条款、修改后的条款以及修改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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