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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统计局、浙江省人事厅关于2007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江省统计局、浙江省人事厅关于2007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统计局、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省级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省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方案(浙人专〔2003〕148号)要求,现就2007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统计实务》,考试时间定于2007年5月19日(星期六)8∶30~12∶00进行。

  二、考点设置及考试形式

  考点设在杭州市。考试形式为开卷笔答。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统计等相关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和实际工作经验,对所提供的有关背景资料进行分析、判断和处理业务的综合能力。

  三、报名条件、办法及时间

  全省范围内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已取得统计师或经济师、会计师、审计师资格,从事统计和相应管理工作的在职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报名按属地原则进行。由各市统计考试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实施。在杭省直有关单位人员的报考工作由浙江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统计考办”)组织实施,其中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有主管部门的,应先由所在单位审核,然后由主管部门统一向省统计考办办理报名手续;无主管部门的,由所在单位审核后直接向省统计考办办理报名手续。全省统一报名时间为2007年2月1日到9日。

  四、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准确填写《2007年浙江省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章;出示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提交1寸免冠彩照3张,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 份。

  各级统计考试管理机构要在考试报名前,向社会公布报名条件、时间、地点和办法。组织报名时,必须按规定报考条件,认真做好对报名表、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文件等原件的审查工作。

  请各市将《2007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2007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附件3)于2007年3月15日前上报省统计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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