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监测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有关安全预警预报建议,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信息综合分析研究及信息化建设,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
(八)负责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指导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和管理,协调卫生等部门做好优生优育工作,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会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民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
(十一)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
(十二)指导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指导全市计划生育系统行业作风建设。
(十三)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财务、接待以及后勤保障、政务协调、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绩效管理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干部培训和作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指导全市人口计生系统职业化建设;指导、监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管理使用,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对直属事业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承担本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组织、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等工作;承担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科)
监督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承担本部门依法行政、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与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的衔接配合;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流动人口发展动态监测、信息综合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便民维权工作;组织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