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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九)负责组织、协调、管理惠民帮扶工作,拟订惠民帮扶工作意见和规划,组织开展惠民帮扶活动,受理求助申请,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对困难群众进行帮扶。
  (十)指导市政府采购中心会同市级有关部门拟订政府采购和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等运行管理制度。
  (十一)指导区县和乡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区县中介行业规范发展和惠民帮扶工作,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对区县政务(便民)服务工作实施考核。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贡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财务、接待以及后勤保障、政务协调、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绩效管理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负责本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干部培训和思想作风建设;负责本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督查管理科
  负责政务服务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制定和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审查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组织、协调各部门(单位)编印办事指南并对外公开;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管理各部门(单位)进驻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协助相关部门监督行政审批项目和公共服务项目的收费执行情况,会同执收部门审查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减免的申请,转报市政府审批;负责对涉及两个及两个以上部门行政审批项目联合审批的组织协调和对审批项目运转情况进行协调、督查;会同市监察局办事处受理并办理服务对象的咨询、投诉,并进行行政效能监督和廉洁行政监督;检查、督促办理许可、审批、管理、收费事项,按规定办结;负责对区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进行业务指导、检查、督促和考核;负责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部门(单位)的服务工作实施绩效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负责对部门(单位)派驻政务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实施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指导市政府采购中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采购和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等运行管理制度。
  (三)中介管理科
  负责市社会中介组织发展服务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对中介机构进行协调、服务、监督、管理;拟订中介服务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制定对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管理规定;牵头组织各行政管理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受理并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对中介机构的投诉;指导中介行业协会的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受理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对惩戒组织(行政部门、行业协会)实施的惩戒不服而进行的申诉;指导中介行业的信用体系、统计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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