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每半年或一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全体会议。
主要内容为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就业工作的政策、要求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任务指标和阶段性工作安排;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研究其他重要事项。确因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经请示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可邀请有关单位列席全体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确认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各成员单位,同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
(三)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开展专项活动和联合调研。
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报请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不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及时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成果。各成员单位要指导和督促本系统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多种形式,全面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工作开展。
(四)做好信息通报和交流。
成员单位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供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亮点。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情况及时向国务院有关联席会议报送工作信息,编辑工作简报呈报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召集人,下发各地有关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有关信息收集和档案管理工作,编印工作手册和其他工作所需资料。
(五)研究讨论重大问题和对策建议。
对统筹城乡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对策建议,应经过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征得有关成员单位同意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遇有意见分歧的,由召集人或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协调后仍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将有关意见和理由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
附件:自治区统筹城乡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九月八日
附件
自治区统筹城乡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李金早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召 集 人:黄胜杰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蒋明红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成 员:李彦平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
李万富 自治区工信委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