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景宁畲族自治县关于印发全县延长山林承包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景宁畲族自治县关于印发全县延长山林承包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县延长山林承包期工作,维护林农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和谐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从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有利于森林资源保护利用,有利于农村社会稳定出发,保持林业生产责任制的长期稳定,逐步建立规范有序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机制,促进林业健康快速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农村现代化打下良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按照“调查摸底、分类指导、先易后难、全面落实”的要求,积极做好延长山林承包期工作(以下简称“延包”工作),统一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以下简称《林权证》),确认并有效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流转机制。
  三、工作步骤
  (一)建立组织、制定方案阶段(5月15日-5月30日)
  一是建立组织。为切实加强对“延包”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县延长山林承包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联系电话5081955);各乡镇要成立延长山林承包期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相应的工作班子,负责实施本乡镇山林“延包”工作;村级也要成立“延包”工作领导小组和纠纷协调小组。
  二是制定方案。县委县政府在总结大均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全县“延包”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也要制定符合当地实际、规范有序、便于操作的“延包”工作实施方案。
  三是抽调人员。以县林业局和各联系乡镇部门为主,抽调人员组成若干“延包”工作组,具体指导、协调乡镇开展“延包”工作;各乡镇要按片(组)负责,分村包干,责任到人的原则,抽调相关领导和干部到村具体落实“延包”工作,同时确定一名业务指导员和一名资料员具体负责本乡镇的业务指导和资料档案工作;村干部的工作要分工到村民小组。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