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延长山林承包期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6年,根据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县开展了山林延包工作,通过全县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19个乡镇的延长山林承包期工作,并通过省级考核验收,为建设“和谐景宁”和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在开展山林延包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促进我县林业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东坑镇人民政府等6家先进集体和叶育斌等27名先进个人(具体名单见附件)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勤奋工作,再创佳绩,为我县农村社会稳定和林业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七年三月十日
附件
景宁县山林延包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6家)
一等奖:东坑镇人民政府
二等奖:鹤溪镇人民政府
郑坑乡人民政府
三等奖:鸬鹚乡人民政府
标溪乡人民政府
梧桐乡人民政府
二、先进个人(27个)
叶育斌(鹤溪镇)
郑盛志(鹤溪镇)
柳忠芳(东坑镇)
朱锡聪(东坑镇)
毛呈满(沙湾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