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打造农业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防政办发〔2011〕1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驻港各有关单位:
《防城港市打造农业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作实施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防城港市打造农业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打造农业千百亿元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的意见》(桂发〔2011〕2 号),深入实施我市农业产业化“336”工程,加快推进我市农业产业化,做强做大做优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提升农业综合竞争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农业企业集群和产业集群,提高农产品加工率,大力推进“三化同步”,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发挥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积极作用,加快形成“一村一品”格局,提升我市农业的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程度,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牢坚实的产业基础。
二、工作目标
围绕实施农业产业化“336”工程,到2015年,力争培育2家年销售收入10 亿元以上、10 家年销售收入1 亿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树立50 个“一村一品”农业产业化样板村屯、10 个运作规范的农业产业化“合作之星”;建立1个自治区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及农产品物流业,力争全市农产品加工率达到45%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力争达到2∶1。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制定和实施产业发展规划。认真组织研究制定有关的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并按规划的定位内容做好产业发展规划实施的指导和协调工作,着力解决产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瓶颈问题,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各县(市、区)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和任务,有序推进优势产业发展。
(二)大力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认定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对符合市级龙头企业认定标准的企业要积极动员企业申报认定,构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梯队。对符合自治区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标准的企业,要积极申报争取列入。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行“一企一策”,强化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跟踪服务,解决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关键问题。推进有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