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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我市义务教育巩固率工作方案的通知

  3.加快义务教育学校配套设施建设,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加强学校信息化基础建设。
  4.加强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力争在2012年秋季学期前按照新的标准要求配足配齐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制定和落实倾斜政策,创新农村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改善义务教育教师待遇。
  5.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深化课程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建立义务教育质量监控机制,把工作重心放到办好每一所学校和关注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上来。
  6.强化素质教育理念,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7.完善资助帮扶体系,保障困难群体学生入学,保障孤残儿童少年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建立市义务教育巩固提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由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市文体新局、市编委办、市综治办、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妇联、市残联等部门组成。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教育局局长担任。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原则上每一季度召开一次,研究解决义务教育巩固率工作推进中的疑难问题,制定相关措施。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
  明确各有关部门发展义务教育的职责。发改部门要把义务教育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公安部门要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司法部门要指导中小学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财政部门要保障优先安排义务教育经费;人社、工商部门要加大整治非法使用童工力度;国土资源部门要优先保障教育项目新增项目建设用地;文化部门要加强对电子游艺厅、网吧等场所的管理;机构编制部门要合理确定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综治部门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的整治,并将当地党委政府抓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工作纳入综治考评内容;税务部门要切实加强教育费附加征收工作。
  (二)广泛开展宣传,加大执法力度。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教育部门要通过行之有效的手段和方法,定期开展“不让一个孩子辍学”为主题的宣传动员工作,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让每个家长和社会各界都明确认识到自己在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过程中的责任,为“控辍保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教育等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明确责任、制定措施、完善执法机制,加大“控辍保学”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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