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防政办发〔2011〕1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驻港各有关单位:
7月份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全力以赴开展“利剑一号”、“利剑二号”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从今年火灾形势看,全区各地“六小场所”重特大火灾频发,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3月28日,钦州市浦北县泉水镇一民房(“六小场所”)发生火灾,造成一家4口全部死亡; 6月24日,桂林市一私人住宅经营的五交机电批发部(“六小场所”)发生火灾,造成一家4口全部死亡。针对当前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为扭转当前各地消防安全“五大”活动氛围不浓、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发展不平衡的不利局面,根据《关于印发全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防政办发〔2010〕108号)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从9月起至今年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提示公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及逃生自救常识,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内灭火器、简易防护面罩、手电筒等灭火、逃生设施、器材放置部位和使用方法”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三提示”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扎实推动活动开展。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宣传教育活动是做好全市消防工作的一项打基础、抓实效、管长远的治本之策,是筑牢社会“防火墙”工程、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的重要举措,对做好当前“五大活动”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三提示”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将思想统一到市人民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安监、工商、文化、旅游、卫生、商务、教育等部门要建立部门协同、多警联动工作机制,迅速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把“三提示”活动作为构筑“防火墙”工程的重要内容,制定“三提示”工作推进方案,建立定期通报、错时检查、集中督察等制度,并结合当前“五大活动”的开展和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的具体要求,开展口头、视频、文字、广播、电脑等提示形式的试点,并适时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特别对本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逐一检查,逐一达标,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出浓厚的消防安全宣传环境。公安消防部门要将“三提示”作为公众聚集场所消防验收、投入使用和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推动此项活动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