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金融业支持连云港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二、突出落实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加大对重点领域信贷支持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行动方案》和市政府《沿海开发2010-2012年重点工作分解(六六六工程)》的要求,积极加强与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的对接,及时保证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资金需求。加大对沿海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重点加大对徐圩新区、市开发区、柘汪、板桥、燕尾、灌河等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的信贷投入,切实提高沿海地区的项目承接能力;加大对重大产业项目的支持,适时组织开展项目对接活动,对新海石化三期、田湾核电三期等重大项目建设给予重点支持,及时保证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大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大对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及专精优特企业的信贷支持,严格限制向高污染、高能耗、产能过剩行业贷款。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重点支持生物技术、新医药、新材料、清洁能源及装备、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等产业。

  三、立足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改善对薄弱环节和弱势群体的金融服务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增强社会责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指导意见》,紧紧围绕“十二五”国家惠民生、促和谐各项扶持政策,全力推进“民生金融创业惠民”工程,重点开展“中小企业金融优质服务竞赛”、“新生代农民工创业助贷”、“巾帼创业助贷”、“大学生村官创业助贷”、“扶贫开发金融帮扶”、“民生金融安居”等六项子工程,通过构建经济薄弱领域金融发展的市场化机制,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流向县域经济、中小企业、三农、创业就业、扶贫等薄弱环节。一是建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长效机制。以开展“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竞赛活动”为抓手,以扩面为核心,推广“金融机构+担保公司+园区+特色产业”、中小企业信用联盟体等信贷模式,推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向县域推进、向基层推进、向小微企业倾斜,从追求融资数额增长转向推动受惠企业数量的增加。二是全面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推广阳光信贷模式和“五方联动”模式,探索支持农村宅基地流转,推动农村住房建设和城镇化加快发展;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农户”的模式;扩大“一房一权”质押贷款试点范围,进一步拓宽农户贷款的覆盖面;探索开展“信贷+保险”模式,建立农村银保互动机制;增加水利建设、农村电网、危房改造和环境整治以及农村公路、沼气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入。三是加大对就业、扶贫、保障房等领域的金融支持。进一步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覆盖面,做好对妇女、失地农民、就业困难人员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落实工作;实施“新生代农民工创业助贷工程”,创新金融服务手段,支持农民创业就业;完善金融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工作协调机制,带动农民共同增收致富;按照国务院“新国八条”要求,严格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重点做好对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金融支持工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