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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在城市街道社区工作者和民政干部中开展“走千户、访千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走千户、访千人”活动时间为2011年9-11月,分为四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为2011年10月上旬。10月上旬,召开全市动员会部署“走千户、访千人”活动工作。各县(区)、开发区要广泛宣传走访活动的重要意义,并制定本地开展走访活动的工作方案,街道社区结合本社区实际确定具体走访方案。
  2、组织实施阶段,时间为2011年10月上旬至11月上旬。街道社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走访活动,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参与并进行督导,通过开展群众评议、满意度测评等形式,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期间全国城市街道社区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协调中央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专家学者、媒体记者等共同组成走访组,将赴部分省份街道社区开展走访工作,实地了解街道社区工作实际和居民群众需求。
  3、回顾总结阶段,时间为2011年11月中旬。各县(区)、各开发区对“走千户、访千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五、组织保障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区)、开发区要深刻认识走访活动的重要意义,将走访活动作为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力抓手和提升街道社区窗口单位服务水平的有利契机,加强领导力量、研究实施方案、制定激励政策、配备工作力量、保证工作经费,将走访活动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2、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各级民政部门要带头开展走访活动,充分发挥表率作用,街道社区具体负责走访活动的组织实施。要注意处理好走访活动与街道社区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的关系,实现走访活动与日常管理服务活动“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要做好向社区居民群众的宣传和解释,在安排入户走访时尊重社区居民的选择和意愿。
  3、扩大宣传,提升影响。要积极利用街道、社区工作平台,围绕走访活动的基本目的、参与范围、主要效果等内容,采用广大社区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提升走访活动社会影响。要注意培育发掘此次走访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典型好模范,注意总结推广此次走访活动中形成的群众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形成长效机制,使“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成为广大街道社区干部常态化的自觉行动。
  4、认真总结,及时汇报。各县(区)民政局、各开发区事业局要认真组织好本次走访活动,每月的10日、20日、30日向市民政局报送一次走访活动进展情况和活动期间本地的典型经验材料。于11月15日前报送走访活动总结报告、《城市街道社区工作者“走千户、访千人”活动情况统计表》和《民政干部“走千户、访千人”活动情况统计表》。走访活动总结报告包括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总结本地走访活动主要做法和基本成效;第二部分是社区居民对社区管理服务的需求意见,主要梳理汇总社区居民对社区管理服务有哪些共同需求、意见和建议,以及当地深入推进街道社区创先争优和文明和谐社区建设的改进措施等。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各报送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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