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六五”普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桂国土资发〔2011〕91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中心,厅直属各单位: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六五”普法规划(2011-2015年)》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六五”普法规划(2011-2015年)
2011年是“六五”普法开局之年,为了做好“六五”普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中发[2011]6号)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结合全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六五”普法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紧密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进一步维护
宪法和法律权威,为全区国土资源建设、社会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的客观需要,以提高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内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中心,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深入开展以法治实践、道德教育紧密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营造人人学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广泛深入和扎实有效的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教育,使国土资源管理系统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全社会资源国情意识和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形成共同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进国土资源各项事务依法规范管理,不断提升法治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