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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治疗。

  (2)社区现场应急救护。

  (3)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

  (4)转诊服务。

  (5)康复服务。

  (6) 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3.其他职能。

  (1)建立双向转诊制度。

  (2) 履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职责。

  (3)根据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提供与上述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内容相关的中医药服务。

  (二)加强社区全科医学培养。

  要以全科医学为主体,健全社区卫生人才培养制度,逐步完善社区卫生人员的学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制度,通过开展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和社区卫生人员岗位继续教育等多种途径大力培养一批下得去、用得好、留得住的全科医生。同时,在工资待遇、职称评审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社区人员工资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积极探索和建立通畅的卫生人才流动渠道,吸引优秀人才进入社区。

  (三)深入开展创建国家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

  要坚持以创建活动为抓手,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和社区卫生服务规范管理为手段,加强领导,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按照示范中心建设标准,认真组织实施,以典型带动,发挥服务示范、管理示范和发展示范作用,并积极探索社区首诊制与双向转诊制度、社区家庭医生制度试点,充分利用海南省社区卫生信息系统,推动社区卫生服务全面发展。

  五、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建立政府牵头、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配合,抓好工作落实。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政府在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中的组织领导、审定建设规划、配套资金、落实建设用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重要职责,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列入重点民生项目,通过加大投入等多种措施,确保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

  卫生部门负责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实施准入条件和管理规范,承担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组织、指导、监督和管理的职能,推动社区卫生服务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定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的基本规范、基本用药目录、规章制度和考核评估标准,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负责推动中医药适宜技术为社区居民服务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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