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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意见(2011―2012年)的通知


  6.加强县级医院骨干人才培养。严格县级医院人员准入,新进入县级医院医务人员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组织未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新进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进行3年规范化培训。选派县级医院骨干医师或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到省内外三级医院进修培训。

  7.逐步推进县级医院综合改革。以文昌市人民医院、屯昌县人民医院作为试点医院,制定县级医院综合改革方案,进行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绩效考核、优质护理服务、实施临床路径、推进信息化建设等为重点的综合改革。

  8.加快推进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卫生信息网络系统,推进以电子病历、远程会诊和医院管理为核心的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

  (二)开展重大体制机制综合改革试点。

  积极探索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明确政府办医职能,建立统一、高效、权责一致的政府办医体制,构建科学有效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建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卫生、发展改革、财政、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资委等部门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卫生厅,履行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职能,负责公立医院的资产管理、财务监管、绩效考核和对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考核任命。各市县可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建立相应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

  2.推进政事分开,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机制。鼓励各县市加快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建立以管委会、理事会等多种形式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

  3.推进医药分开,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1)改革以药补医机制。探索医药分开的多种具体途径,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对公立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采取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等措施和通过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药事服务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鼓励以收、付费制度改革为切入点,解决以药补医问题。

  (2)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合理调整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植(介)入类医用耗材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加强医用耗材的价格管理。

  4.推进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完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不同经营性质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完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资产管理制度、财务与会计制度、治理机制和监督管理制度;规范不同性质医疗机构的转换程序;严格界定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经营性质,按照经营性质规范管理。政府不得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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