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组织上报国家工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重点项目的通知
(穗经贸函〔2011〕983号)
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市属工业企业集团,有关企业:
为做好2012年国家工信部工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储备工作,根据国家及省的相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申报项目应符合省市产业发展重点方向,在全国同行业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和示范作用,满足工业转型升级六大重点要素(品种质量、安全生产、节能减排、装备改善、量化融合、军民结合),包括对地区经济和产业发展带动作用大,具有一定的行业示范作用的重点项目以及能够促进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和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等。申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度原则上不低于2000万元,已开工项目要求项目已核准或备案,建设形象进度原则上不超过60%且立项文件的打印日期在2011年10月1日前,计划建设的项目应在2012年上半年开工。
(二)项目申报要求。项目报送采取纸质和电子版同时报送的方式,电子表格需下载专门软件填报(软件下载地址:http://www.miit.gov.cn/n11293472/n11293847/n11301510/13676539.html)。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市属工业企业集团,有关企业请汇总下辖工业企业填写的项目汇总表和项目情况表(详见附件1、2),于10月24日(星期一)前将上述两个表格的纸质版(一式三份,汇总表需加盖组织单位公章)报我委(技术进步处),电子版报送到xuj@gz.gov.cn。
附件:1.2012年工业转型升级导向计划重点项目汇总表
2. 2012年工业转型升级导向计划重点项目情况表(略)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1
2012年工业转型升级导向计划重点项目汇总表
填报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单位:万元
序号 | 企业名称 | 项目名称 | 主要建设内容 | 投资 | 要素方向 | 行业 | 备注 |
总投资 | 建设投资 | 铺底流动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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