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畜牧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1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畜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牧计〔2011〕67号)
各省辖市、有关县(市)畜牧局、财政局:
为做好我省2011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畜牧项目实施工作,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1〕67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紧急通知》(农办财〔2011〕9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河南省2011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畜牧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三十一日
河南省2011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畜牧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1〕67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紧急通知》(农办财〔2011〕96号)要求,为做好我省畜牧项目实施工作,制定此方案。
一、项目目标
扶持建设182个有一定规模、生产技术基础好并在增加产品产量、提高产品质量方面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畜产品生产基地。其中建设年出栏生猪0.5-5万头的生猪标准化养殖场24个场,存栏1-10万只的蛋鸡标准化养殖场76个场,年出栏5-100万只的肉鸡标准化养殖场51个场,年出栏200-2000头的肉牛标准化养殖场19个场,年出栏500-3000只的肉羊标准化养殖场12个场。
二、实施内容
(一)实施范围
项目实施区域选择相应畜种主产区、中心城市周边及距中心城市相对较近的优势产区,重点扶持生猪、蛋鸡、肉鸡、肉牛、肉羊标准规模养殖场改扩建或新建,并向国家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倾斜。已承担过国家畜禽标准化养殖扶持项目的,今年不再重复安排。去年已通过畜禽标准化养殖创建评审验收养殖场优先给予扶持。各省辖市建设任务详见附表。
(二)实施方式
根据国家分配我省的建设任务,结合各地畜牧业生产情况,省财政厅、省畜牧局将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省辖市,并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由各省辖市组织申报场开展“五化”建设,经省财政厅、省畜牧局组织专家现场评审验收后,确定享受国家补助的养殖场。
(三)补助内容
重点通过推进“五化”,发展标准化畜禽养殖,提高规模化养殖比重,提升畜产品质量。一是推行畜禽良种化。适应市场需求、生产方式的变化,更新品种,选购高产优质高效的畜禽品种。二是推行养殖设施化。对养殖场场内布局进行科学调整,结合产能的变化,对圈舍进行扩容和标准化升级,在完善设施装备的基础上,推广自动饲喂技术,温度、湿度、光照等环境控制技术,改善畜禽生长环境。三是推行生产规范化。根据不同畜种、不同生长阶段的特点,严格按照饲养管理规程要求,规范养殖饲养管理,对生产过程、投入品购进和使用进行动态监控、记录,建立完整规范的养殖档案和生产记录数据库。四是推行防疫制度化。改善兽医室等防疫消毒设施设备条件,落实防疫制度,实施畜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五是推行粪污无害化。因地制宜采用沼气厌氧处理、静态通气堆肥等粪污处理技术,改善工艺设施设备条件,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采用农牧结合饲养技术,配备粪污储存、输送设施设备,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