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申报单位两年内(指申请当年截止日期起向前推算两年)未发生抄袭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
(九)对有示范作用的专业培训和展示机构,以培训机构申报的,有固定培训场所;以展示中心申报的,应有1000平方米以上专门展示所场,可独立认定为省级传统工艺美术产业保护和发展(培训或展示)基地。
二、申报范围
以上所指传统工艺美术指已列入广东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目录的品种和技艺,详见《关于发布广东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目录的通知》(粤经信消费〔2011〕327号)。
三、申报材料
申请省级传统工艺美术产业保护和发展基地以自愿为原则。按属地申报原则,申请单位应向所在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省级传统工艺美术产业基地申请报告(包括申报单位基本情况,技艺人才队伍建设和作品展示收藏情况,开展传统工艺美术研究、创作、生产、经营工作情况,未来五年规划及申请资金项目情况等);
(二)省级传统工艺美术产业基地申请表;
(三)相关辅助材料及其他需要详细说明的事项。
申报材料文字材料材料要求一式3份(纸张规格为A4尺寸)和电子文档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贴标签,注明申报单位名称。
四、地方推荐和报送时间
(一)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对各申请单位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查,并根据本地区产业发展实际,在申请表中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正式行文推荐,并于11月9日下午17时前将本地区申报材料送达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消费品工业处)。
附件:省级传统工艺美术产业保护和发展基地申请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
传统工艺美术产业保护和发展基地申报表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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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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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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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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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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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法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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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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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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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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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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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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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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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资产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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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负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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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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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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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级工艺美术大师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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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美术高级职称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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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艺美术中级职称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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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计创作人员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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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场馆
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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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藏大师作品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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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场所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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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品种
技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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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方式
| □以单个单位
名义
□以产业集群
名义
| 申报类别
| □保护和发展基地
□培训基地
□展示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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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经济
指标情况
| 2008年
| 2009年
| 2010年
| 2011年1-9月
|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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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收入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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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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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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