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化厅关于命名第二批河北省“农村文化之星”的决定
各设区市文广新局:
为深入推进全省农村文化建设,促进农民自办文化发展,根据省文化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河北省“农村文化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冀文社字[2011]4号)和《河北省“农村文化之星”命名和管理暂行办法》,省文化厅组织开展了第二批“农村文化之星”创建活动。在自愿申报、逐级审核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认真评审、面向社会公示,省文化厅研究决定命名“石家庄市井陉矿区贾庄镇西岗头清凉山龙鼓队”等 100个农村文化单位和个人为第二批河北省“农村文化之星”。
希望被命名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开展各类文化活动,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各级文化部门要对河北省“农村文化之星”进行广泛宣传,深入开展当地的“农村文化之星”创建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争学、争创文化之星的良好氛围。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鼓励、扶持农民自办文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表彰、奖励机制,鼓励农村各类文化机构和文化骨干继续为构建和谐河北,促进农村文化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第二批河北省“农村文化之星”名单》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
第二批河北省“农村文化之星”名单(100名)
石家庄市(19个):
井陉矿区贾庄镇西岗头清凉山龙鼓队
深泽县铁杆镇赵庄村文艺队
深泽县桥头乡耿庄村贾占海
辛集市辛集镇都大营村文化大院
藁城市廉州镇北街刘胜荣书画工作室
鹿泉市李村镇李村自娱自乐歌舞团
新乐市木村乡木村文艺宣传队
正定县新城铺镇新城铺村高照表演队
无极县郭庄镇马村文化大院
无极县档侯坊乡西南汪村牛世民
行唐县独羊岗乡贾庄旭日东升文艺队
井陉县威水镇罗庄农民艺术团
井陉天长镇庄旺拉花艺术团
赵县范庄镇梨乡书画院
晋州市营里镇小尚村文化大院
晋州市营里镇北口村王东祥
平山县平山镇东水碾村文艺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