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城住宅小区和乡镇街道命名更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
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丽水市地名管理办法》和《景宁畲族自治县地名管理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县城、沙湾镇七里村、大均乡大均村等八处住宅小区、街道予以更名命名:
一、县城永安小区更名为“阳光城小区”(东至新华路,南至团结西路,西至鹤溪北路,北至环城北路),
二、沙湾镇东信沙湾大桥以南,南北向长200米,宽12米(南至庆景公路,北至东信沙湾大桥桥头),路名为“新建路”。
三、七里村瓯江小溪以南,东西向长500米,宽8米(东至东信沙湾大桥,西至过境公路石路桥),路名为“河滨路”。
四、七里村河滨路以南,东西向长350米,宽14米(东至新建路,西至石路桥桥头),路名为“七里街”。
五、七里村七里街以南,东西向长380米,宽8米(庆景公路穿村过境路段),路名为“大众路”。
六、七里村河滨路以南,东西向长320米,宽1.2米(东至新建路,西至村头),路名为“香樟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