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研究和指导全县流通体制改革,编制商贸流通规划,组织和指导协调各项市场的整治活动,完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重要物资的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
(九)负责本区域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实施全县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十)实施行业管理,负责全县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的培育、建设、指导。组织制订行业规划和行业规章草案。
(十一)负责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依法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组织起草本县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指导中小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促进企业清洁生产。
(十二)负责指导二轻(手工业)联社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联社投资兴办企业管理及资金运作监督。
(十三)指导和管理散装水泥工作,负责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负责全县室内装饰行业管理。负责报废汽车管理、废旧物资再生利用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电力工业行政管理,参与全县能源、原材料等建设项目有关管理工作;指导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
(十五)负责经贸系统人武工作。
(十六)负责经贸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十七)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县经贸局(中小企业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信访科)
协助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建立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局机关文秘、领导指示督办、信息采编、档案、机要、保密、财务、会务、后勤管理、行政复议等工作。
负责局机关的人事劳资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企业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局管干部的考察工作;指导全县经济干部和企业经营者的培训工作;负责人武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全县企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指导企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受理局机关工作人员和局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协助县纪委、监察局调查机关工作人员局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与案件,并按有关规定提出或上报处理意见;协助党委、行政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